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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鲁迅故里景区22处房屋租赁项目招租公告

时间:2020-12-0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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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的提升绍兴鲁迅故里景区的商业街区业态,提升景区的产业形象,提振绍兴水乡旅游经济,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景区讨论研究决定,浙江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绍兴鲁迅故里有限公司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租,特邀请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

绍兴鲁迅故里景区22处房屋租赁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序号

标的名称

租期(年)

起租价 (元/年)

拍租保证金(元)

拟经营业态项目

1

鲁迅中路212、214号

2

253600

30000

餐饮(品牌类)

2

鲁迅中路213号

2

186900

20000

土特产

3

鲁迅中路223号

2

204400

20000

工艺美术品零售(品牌类文创、不含现场书画)

4

鲁迅中路228号

2

112300

20000

工艺美术品零售(含现场书画)

5

鲁迅中路238号、 236-1号(原238-1)

2

412400

40000

土特产

6

鲁迅中路242号

2

137500

10000

日用品专门零售 (品牌类)

7

鲁迅中路262号

2

220900

20000

工艺美术品零售 (品牌类、含现场书画)

8

周家新台门东侧

2

169400

20000

酒零售

9

中兴南路128号(原停车场101号)

2

128100

10000

饮品(品牌类)

10

中兴南路130号

2

171600

20000

餐饮

11

停车场105

2

338000

30000

餐饮(品牌类)

12

中兴南路132号

2

149600

10000

酒零售

13

停车场1号楼

2

275000

30000

餐饮(品牌类)

14

停车场东三间

2

77000

10000

土特产

15

新建南路548号

2

73300

10000

餐饮

16

新建南路556号

2

29300

5000

工艺美术品零售 (不含现场书画)

17

新建南路561、563号

2

78700

10000

预包装、散装食品

18

新建南路565、567号

2

42600

5000

糕点、面包零售

19

新建南路571号

2

21400

5000

工艺美术品零售(不含现场书画)

20

风情园花雕酒馆

2

18200

5000

酒零售

21

风情园后院北侧

2

26400

5000

技能培训、教育辅助及其他教育

22

风情园东厢房

2

40200

5000

工艺美术品零售(文创、不含现场书画)

注:1、部分房屋无产权证,请投标人自行考虑。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愿在底价及以上承租标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个人、企事业单位或个体工商户。

2、必须能自觉遵守并服从鲁迅故里·沈园景区物业经营管理、消防安全责任及《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的考核和规定。具有一定的经营经验,有较强的经营能力和经济实力,合理合法经营,无经营劣迹的单位或个体工商户。

3、报名单位或个体工商户必须认可本招标公告内容,服从景区的物业考核制度,严格履行租赁合同,符合招租单位相关要求。

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市场监管部门、法院及其他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人或投标单位的法人未被国内各景点列入黑名单。

5、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6、原经营户报名需交清原合同到期超期部分尾款方可报名,如经招租人审核超期部分尾款还末付清的,可取消其报名资格。

四、招标文件提供方式、时间及地点等:

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7日 至2020年12月9日上午08:30-11:30时整;下午14:00-17:00时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时投标单位或个体工商户须向浙江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卧龙路1号B楼308室)提交以下材料(报名费用200元)。

2、应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若委托他人代理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报名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报名投标的经营场所和拟经营项目;

(4)其他需要提供资料。

3、其他事项

(1)店铺租赁期为2年,新签订合同的经营户租赁期统一为2年,老经营户租赁期为1年,待装修和产品提档转形符合高品质步行街要求之后再签订1年,期间租金不变。期满后经招租方审核,对经营业绩突出,产品和装修形象符合景区要求,平时服从物业管理考核无扣分的经营户可续租3年,续租期的每年租赁费用逐年递增3%。合同一次性签订,租金每年收取;如承租人在中标后退出或中途要求退租的,则保证金不予退还。

(2)报名土特产类业态的竞租人:竞租土特产类经营业态标的的,需要提交绍兴地区食品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或食品类中华老字号相关资质材料。同一种中华老字号或土特产类非遗产品只允许成交一次。成交以后,其他竞租人不得再使用该类中华老字号或土特产类非遗产品竞租土特产类经营业态的标的,资质材料以招租人确认为准,招租人有最终解释权。

(3)竞租者中标后必须严格按照装修风格和承诺的业态内容进行经营,装修免租期15天,超过部分计入租赁期内。如装修面积100平方以上,装修费用超过30万元以上的,可凭装修决算向招租方提请延长免租期,经招租方审核通过后,装修免租期可适当延长,最多不超过2个月。如不能履行承诺,视同有意欺骗招租方,招租方有权终止租赁关系,相关保证金没收。由此带来的各类损失由承租人承担;

(4)鲁迅中路228、262号店铺:中标后须提供现场表演,现场书写老师需书协会员以上资质,报名时提供现场书写老师姓名等基本信息,

(5)鲁迅中路223号店铺:中标后须提供现场表演,报名时提交表演老师基本信息。

(6)中兴南路132号、风情园花雕酒馆、周家新台门东侧:为黄酒类产品专卖,需提供黄酒相关供应商或企业的营业执照及授权书。

(7)风情园花雕酒馆:中标后须提供现场花雕制作技艺展示,报名时提供展示人员颁发的工艺品雕刻等级证书。

(8)周家新台门东侧(现黄酒展示馆经营户)为存放酒类安全考虑,招租方根据实际情况可提供停车场地下管理用房二间作为仓库使用,费用为9600元/年,如项目建设、招租方自用等特殊原因或消防检查存在安全隐患要求整改收回的,需无条件予以配合。

(9)品牌类商铺:要求在制作标书时提交该品牌营业执照复印件、如非直营店请递交相关品牌店的书面授权书或意向书(盖授权公司红章)、经营业态的详细策划方案,不能递交或不肯递交者作废标处理

(10)风情园后院北侧用房业态为培训类机构项目使用,故无需提供装修图纸。

(11)中兴南路130号因消防安全提升需要,鲁迅故里停车场消防通道不允许跟饭店经营户有连接,需保持独立和畅通,隔断后停车场部分不在另行开立门窗,由景区负责对独立安全通道进行改造。

(12)第4、5、7条中中标商铺现场展示人员需同报名时相同,如特殊原因需要更换需事先和招租方说明,书面递交报告并经招租方同意方可。

、特别提醒:

1.出租的所有商铺除饭店业态可以后厨加工以外,不允许经营油炸臭豆腐,不得烧烤和油炸。同时其他涉及到排污问题或需要电量扩容的,承租人必须事先要明确与招租方沟通,不可乱拉乱接,随处设置,如可扩容或接入,终端后的所有费用都由承租人自行承担,且有2楼的经营户严禁设立任何形式的包厢及会所(包括实行会员制的场所、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场所、违规出租经营的场所等)。

2.鲁迅故里街区有开夜市的要求,街区商铺报名的竞租人必须认同景区开夜市的相关规定,一旦报名即表示竞租者认可本规定。

3.经招租方要求,本次投标必须有三个投标人(含)以上参与报名方可投标,当某一标的招租的有效投标人少于3家时,本标的直接流标。

4.原租户中标后在一个租赁周期(1年)内必须对自己的所租店铺的装修形象、经营业态、经营模式进行提升。否则,招租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5.所有中标经营户在缴纳租赁费时每年还须另行缴纳租赁费的3%作为物业管理费。

6.公示期结束后3日内缴清一年房租费、物业管理费、新中标经营户还应缴纳履约保证金。逾期视为放弃本次租赁,投标保证金不退还,招租人有权重新收回租赁物,并按成交金收取每日违约金。

7.所有中标经营户需在一个月内自行办理营业执照,故请参与的竞租者切实咨询有关职能部门是否能够在招租人景区成功办理相关执照,避免承租后因环境或者其他问题等无法领证导致无法经营,招租方不承担以此带来的损失。若承租人一旦出现无法领证,可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提出申请退房,但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按“项目内容及要求”各标的缴纳,以现金形式在报名时现场提交,该投标保证金在招标结束后按招标文件约定程序退还,新中标的承租户和原经营户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和清退押金,由招租代理方代为保管直至费用全部缴清后予以退还。

七、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八、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九、出租期限:本项目出租年限按“项目内容及要求”各标的的规定执行。

十、看样时间及联系人:即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前的工作时间内均可到实地查看。看样联系人:罗女士,联系电话:13867551710。

十一、招租方式:经招租人要求,本次招标必须有三个投标人(含)以上报名方可开标,低于三个投标人的不进行开标。

注:

1、协议双方其中一方因故需终止协议时,均应提前一个月告知对方,协商解决。

2、凡因国家、上级部门需要建设拆迁、另作他用等,乙方应无条件服从。并在规定时期内向甲方交还房屋,有关房租款按实办理。

十二、其他:

招租人:绍兴鲁迅故里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女士 电话:13867551710

招租代理机构:浙江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杰 电话:18967552152/0575-85197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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